尊敬的来信人:

您好!

为进一步增进学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,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,学院专门设立了"书记院长信箱"(以下简称"信箱")。为了使"信箱"更好地发挥作用,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:

1.学院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院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、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2.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,并应客观真实。

3.建议您参照院领导分工,根据所反映问题将信件投送给相应领导,以便信件得到更有针对性的处理。

4.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,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。

5.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,"信箱"可不予受理,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!

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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